主题:北海房地产中介要服务于“去库存”大局?你怎么看?
- 发表于2016-08-30
这是官方说法,对于个人谁不想直接卖房挣钱,
- 发表于2016-08-30
楼主说得有理,北海真是中介太多了。
- 发表于2016-08-30
话说今年北海房价怎么样啊????
- 发表于2016-08-30
二手房不找中介还真是找不到房源啊
- 发表于2016-08-30
库存量那么大,可是开发商还是要建那么多的楼啊
- 发表于2016-08-30
中国楼市还是需要政府调控的。
这是官方说法,对于个人谁不想直接卖房挣钱,
楼主说得有理,北海真是中介太多了。
话说今年北海房价怎么样啊????
二手房不找中介还真是找不到房源啊
库存量那么大,可是开发商还是要建那么多的楼啊
中国楼市还是需要政府调控的。
房地产“去库存”的主要内容,就是明确的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、着手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。从需求侧来看,新市民住房需求,大多就是购租并举或先租后购;从供给侧来看,“去库存”的含义就是缓解大部分城市,是三四线城市居高不下的存量住房。从上述两方面来看,服务于二手房或存量房交易的房地产中介,既肩负着重要责任,也面临着巨大发展机遇。
房地产中介要在“去库存”中发挥积极作用,首先是信息透明化,既要交易价格信息公开透明,更要真实房源的公开透明。唯有如此,才能如实传递供需信息,使买卖双方通过真实信息保障自身利益,这也是房地产中介“去污名化”的根本。 (个人觉得透明这一点太难做到了!房地产市场原本就是高回报的行业,所以北海市场上才那么多的中介,卖一套房子的往往也是预估不出来的。)
房地产中介积极参与“去库存”,政府的公共服务也要跟得上。是市、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按要求,全面推进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系统建设,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制度、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定期发布制度。房地产主管部门须会同价格主管部门,加强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监测、发布,推动房地产中介“走正道”,以合理引导市场预期。 (这个房产交易网签在北海施行情况还算是不错的,可以有效防止一房两卖的问题。)
房地产中介参与“去库存”,也需要开发商充分认识租售并举的新阶段特征。近年来,一二手房之间的市场联动越来越紧密,客源在新房与二手房之间的转换越来越频繁,房产中介手中潜在的客源价值越来越大,是一手楼盘“去库存”的重要力量。一些开发商支付给房产经纪人的佣金明显高于二手房交易,这种做法值得鼓励。 (一二手房联动在北海市场上一直都实行的不错,简单说就是中介也去卖新房,这在北海市场太普遍了,因为很多置业顾问本身就是房产中介,北海这个市场就特殊在这里,他并不像其他城市一二手房买卖分得那么清。)
必须强调的是,“去库存”与“去”是高度统一的,以“加”来“去库存”,无异于饮鸩止渴。此次七部门通知,再次对房地产中介的金融活动加以严格规范。房地产中介只有守住信息的中介、交易的撮合人本分,才能防止房地产交易非理性因素的放大,使住房供给与居住需求“配对”,而非与投机需求“错配”,把库存从开发商手里转嫁到社会上。